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装饰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基材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食品包装材料基材项目(一期) 公示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装饰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基材项目(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予以公示,欢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装饰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基材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常山县辉埠新区万友大道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新增用地面积301.07亩,建设PM5~PM8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食堂等造纸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22万吨高档纸基新材料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2014年由常山县发改局对该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7-330822-22-03-062782-000)。
二、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造纸生产线浓白水直接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稀白水经超效浅层气浮装置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线,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多余未回用白水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常山哲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废气
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燃料,各天然气炉燃烧天然气后产生废气可通过各设备自带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废纸边角料打包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固废
项目废机油、导热油等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废和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4)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造纸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购性能优良的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日常维护,使各设备均处于正常良好状态运行;确保治理后达标对周围影响较小。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概述
项目在常山县辉埠新区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次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并符合环保审批要求。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审批部门以及公告所在地相关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常山县辉埠新区
联 系 人:费旭勇 联系电话:13600509979
2、环评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49号14幢7-10层
联系人:王其于 联系电话:18892685153
3、审批部门情况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衢州市西区江郎中路2号
联 系 电 话:0570-3890106
六、公告时间
公告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2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哲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4月9日